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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

若是前屋主或舊房客的信件一直寄來

我一直有這個困擾:就是會收到不知是前屋主或以前房客的信件,之前的處理方式都是把它碎掉。

昨天,終於想起該查查Google看其他人是如何處理?大部份的人都是寫說「查無此人,請退回」,或是「此人己不住此地,請退回」,然後投回郵筒,好像就會退回到寄信人那邊。

今天去郵局寄信時,順便問了一下郵局的員工是不是這樣處理,跟料想中的一樣回答:「是」,耶!以後就這樣做了,多少能減少一些擾人的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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